施密特被換掉Google CEO已經是一段時日的事情了,當時其實就有這種想法,但是還沒有一個很完整的脈絡可以敘述為何自己這麼想,但是這部份要從iPhone和Android的競爭開始說起。

這二大智慧型手機用戶常常會互相攻擊,但是其實個人在都玩過二個手機系統之後,只能說這二間公司在產品的開發上應該互相學對方了不少,甚至可以說早期應該是有合作的。只是Android的實作老實說比較慢,而且野心不是放在產品上,我想對Google有一定了解的人應該都知道是在廣告上。

至於為何說早期應該是有合作的,這要從一些歷史脈絡和產品出現的成熟度上來看,Google雖然在2005年買下了Android的開發公司,但是從2009年Android 1.5的成熟度來看(相較於2.X),其實可以看出早期Android雖然是個創新的實作,但是應該並不夠成熟。

2005年對Apple來說也是個關鍵年,一開始和Motorola合作的iTunes Phone-Moto Rokr就是在這一年推出,但是其實從Jobs在發表會上提到的時間,就可以看出Apple其實對這項產品並不滿意。

於是個人猜想,Google有系統,但是想在手機上放上自己的各種服務和廣告。Apple想要做產品但是缺少一個系統架構的籌劃。這二家公司的互補程度可以說在當時是相當高的。所以如果二間公司真的互有合作,應該就是在施密特2006年擔任Apple董事的前後開始的。

光是iPhone在推出時與Google服務的大力採用和整合,就可以看出這二間公司的合作程度絕對不是只有一部分交流而已,大概就像Mac OS最早推出MS Offce時和微軟那麼密切的程度吧(Jobs好像老是遇到這種事)。

其實Apple早期對Android的態度也還算是默許,大概引爆點就是在Android開始也推多點觸控之後,踩到Apple的地雷才會導致後續的分道揚鑣。

而如果以現在大家傳聞所說的,Google二位創辦人當初曾經想選Jobs做執行長的器重程度,加上Google原引以為豪的do no evil的不作惡形象來說。破壞了和公司原先合作關係良好的戰略夥伴之間的默契和關係,還搞到得退出對方公司董事會,免得好像被人感覺似乎是在偷產品情報的狀態。

更別提相對於Apple有事先和微軟簽專利協議,Android其實是讓其他廠商陷於更多專利問題未爆彈當中。(而且還有apk其實也跟Java借了不少點子.....)

於是,雖然做出了成功的行動市場產品,可是卻幾乎差點把公司形象搞得像當初微軟和Apple之間那麼惡劣,說實在已經算是個不小的汙點。所以就算把公司維持營運地很好,卻已經偏離了創辦人的想法,所以就算是因為這樣被換掉,其實也不是什麼難以理解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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