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堆廠商要推平板,或是電子書閱讀器,當然多少都會提iPad。很多人講到iPad都會提到電子書,但是其實iPad著重的真的不是電子書市場。有在注意或使用iPad的人大概都能體會,其實iPad著重的是以娛樂性為主,電子書只是一個iPad的附加功能。
比如:Apple不會允許另有AppStore的情勢出現在iOS當中,但是卻會在ibooks Store之外,允許像Kindle等電子書商店進入。因為iTunes Store強調的是內容的增加,來吸引使用者的族群加大和進入使用,進而獲得一些進一步使用資訊的了解。雖然Google從Apple那邊學了不少東西,但是Apple這點也算是和Google學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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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Apple同時推出了iPhone與iPod Touch,Android方面幾乎清一色都只有在手機上發展,目前只有看到Samsung有意推出手機大小的Android系統個人媒體播放器(PMP,Portable Media Player)。
除此之外,他們似乎也還有打算推出Android的平板,而Android平板耕耘較久的大概就Archos吧。但是Archos的部份也有一些狀況是,不知是否是因為Android尚未正式支援大尺寸螢幕;或是Android使用版本較舊的關係,導致Archos沒辦法直接使用Android app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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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年多前寫過Apple認為JB破解iPhone保護是不合法的行為,而看到友站癮科技寫出美國政府將JB和Android的Rooting納入DMCA的例外保護原則,感覺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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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工作關係要到英國出差一個月,所以最近部落格比較不會更新,不過假日去朝聖了一下倫敦的Apple 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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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iPhone和Android這二個都是公認相當優秀的全觸控手機,但是自己目前還是比較喜歡iPhone的介面設計,有些朋友聽到之後會問為什麼,這邊就造成自己覺得如此差別當中最關鍵影響的二點寫下來,當然可能都是一些個人喜好的問題,不過我還是把這二種系統的使用心得,把它整理起來。
1.介面的隱喻和實體的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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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居然在這次 WWDC 開發者會議完全沒有 OSX 的任何消息,難怪今年的 Apple Design Award 獎項也完全沒有 Mac 軟體獎項。完全沒有OSX的消息,是要告訴Mac程式開發者們,就請專心開發iOS平台就好嗎?另外也間接證實了之前有關於OSX Team都去支援iPad開發的傳聞。
除了 iOS 又要跟思科再打一次官司之外(原來
拿到授權了)iADs 目前有多少廣告商買帳了(
但是有講總值),也完全沒數據,WWDC 上重新講一次 iADs,不知道是否是要先讓廣告掛載率提高,好用來吸引廣告商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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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utex 開始,果然一堆平板電腦,也出現了一些 Android 平板的新聞( Acer, MSI和一些代工產品跟 Nvidia 的 Demo ),但卻沒預期地多。其實從上週的 GoogleTV 開始,自己就有一種感覺是,如果 Google 不正面面對它將會遇到的智財權處理問題,他提出的軟體整合方案就算再吸引人也沒人敢用。
手機方面,HTC 被 Apple 告之後,Google 雖然精神和口頭上給予支持,但是並未提供實質的協助,以致 HTC 得跟微軟簽專利合約,就已經是最好的實例。很令人意外 OHA 聯盟沒有專利互惠的共識,而採用 Android 的手機的廠商也一堆想跳出 Google 服務做出自定的修改,像是中國移動的 OMS 或 MOTO 針對大陸市場預設的搜尋引擎修改,以及一大堆大大小小的應用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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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從HTC被Apple告,然後必須跟微軟簽約的時候,就有很深刻的感覺,因為Android在軟體上實現了太多iPhone上的介面設計和創意,於是變成要採用Android的人,自己的專利實力要夠強,不然小公司就一樣會相同面臨到被微軟、Apple或其他廠商告的情況。於是,如果開源碼如果要站到主流市場當中,大概只有二條路。一個是繼續像現在依附在大公司的專利保護下,例如MeeGo和LiMo,MeeGo因為是由Intel和Nokia組成;並由Linux基金會所推廣的嵌入式系統。
所以現在他們推廣讓中小軟硬體商使用的最大宣傳點,就是至少Intel/Nokia/Linux基金會給予的專利保護,是相對於Google能給OHA成員多上很多。而LiMo手機系統聯盟,最後的機會大概也就是這部份,雖然LiMo的使用真的相對低很多。畢竟LiMo當中,許多都是電信營運商,像微軟或Apple這類型獨立運作的軟硬體商,比較不會敢去動到掌握通路的電信商地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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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be和Apple最近在Flash上的交戰,可以說是搞得比過去幾年Apple和微軟的關係都還糟糕。以一個第三方開發軟體廠商,想要將自家工具及平台推廣到別人的既有平台中,所使用的公關手法卻是隔空放話,這種態度即使是過去跟Apple對立關係最嚴重的微軟,印象中也沒這麼明顯且公開地發生過。然而Adobe真的有為了Flash能被支援做過所有嘗試嗎?其實如果Adobe希望Flash能被iPxx裝置支援,有以下幾個作法能嘗試但是並未真的採取行動:
1.建立遠端連接的轉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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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朝陽科技大學洪朝貴教授(筆者指導教授)與作者共同撰文,於4/23-朝陽科技大學2010資訊科技國際研討會(AIT2010)以海報發表形式發表,全文張貼已經由二位作者共同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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