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utex 開始,果然一堆平板電腦,也出現了一些 Android 平板的新聞( Acer, MSI和一些代工產品跟 Nvidia 的 Demo ),但卻沒預期地多。其實從上週的 GoogleTV 開始,自己就有一種感覺是,如果 Google 不正面面對它將會遇到的智財權處理問題,他提出的軟體整合方案就算再吸引人也沒人敢用。
- Jun 01 Tue 2010 20:46
針對Google的部份繼續看專利問題
- May 20 Thu 2010 15:31
個人觀感:開源碼的主流商用應有更多自己風格的創新
其實從HTC被Apple告,然後必須跟微軟簽約的時候,就有很深刻的感覺,因為Android在軟體上實現了太多iPhone上的介面設計和創意,於是變成要採用Android的人,自己的專利實力要夠強,不然小公司就一樣會相同面臨到被微軟、Apple或其他廠商告的情況。於是,如果開源碼如果要站到主流市場當中,大概只有二條路。一個是繼續像現在依附在大公司的專利保護下,例如MeeGo和LiMo,MeeGo因為是由Intel和Nokia組成;並由Linux基金會所推廣的嵌入式系統。
所以現在他們推廣讓中小軟硬體商使用的最大宣傳點,就是至少Intel/Nokia/Linux基金會給予的專利保護,是相對於Google能給OHA成員多上很多。而LiMo手機系統聯盟,最後的機會大概也就是這部份,雖然LiMo的使用真的相對低很多。畢竟LiMo當中,許多都是電信營運商,像微軟或Apple這類型獨立運作的軟硬體商,比較不會敢去動到掌握通路的電信商地盤。
- May 01 Sat 2010 11:33
閒談:從Adobe公關行為及HTC和微軟簽約角度看Flash事件
Adobe和Apple最近在Flash上的交戰,可以說是搞得比過去幾年Apple和微軟的關係都還糟糕。以一個第三方開發軟體廠商,想要將自家工具及平台推廣到別人的既有平台中,所使用的公關手法卻是隔空放話,這種態度即使是過去跟Apple對立關係最嚴重的微軟,印象中也沒這麼明顯且公開地發生過。然而Adobe真的有為了Flash能被支援做過所有嘗試嗎?其實如果Adobe希望Flash能被iPxx裝置支援,有以下幾個作法能嘗試但是並未真的採取行動:
- Apr 23 Fri 2010 17:49
以自由授權及合法管理,解決P2P技術帶來的版權爭議衝突
本文由朝陽科技大學洪朝貴教授(筆者指導教授)與作者共同撰文,於4/23-朝陽科技大學2010資訊科技國際研討會(AIT2010)以海報發表形式發表,全文張貼已經由二位作者共同同意。
摘要
由於P2P技術應用於檔案交換的便利,使得網路使用者們相當習慣於運用此項技術,用來做為資訊及檔案交換的途徑。然而面對檔案交換的版權爭議,應當以合法管理及開放的態度,來利用P2P技術所帶來的便利性、以及方便大量散佈所達到的宣傳效益。也能夠讓網路工具在使用上,能夠持續維持其中立性。
- Apr 15 Thu 2010 14:17
從發佈和軟體端讓iPhone支援Flash/FLV成為可能
由於Apple明顯讓iPhone不支援Flash的立場鮮明,所以現在許多第三方廠商也開始針對這點做出努力希望將其轉為商機,RipCode這家公司,推出了硬體的解碼裝置,讓網站或數位內容發佈商,原先使用FLV格式的內容,可以透過Transcoder V6這項產品轉碼成為iPhone OS平台可以接受的格式。